一、申請資格:本校本國籍學生且符合以下身分之一者,不包含延修(畢)生
(一) 低收入戶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五)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六) 原住民學生
(七)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八)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九) 其他經由本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五)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六) 原住民學生
(七)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八)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九) 其他經由本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若身分為(七)(八)(九)者,請填寫本校「高教深耕完善就學」經濟不利資格申請表,通過後即可申請當學期高教深耕完善就學計畫,若要申請本身分別請於開學後三週內提出申請,避免延誤輔導課程執行時間。
二、輔導項目及補助金額(視當年度核定經費調整):
(一) 學習優異助學金,補助金額4,500元
- 受輔導學生成績排名全系該年級前8%或個人成績進步10%者。
(二) 學習優異拔尖助學金
,補助金額8,000元
- 受輔導學生成績排名全系該年級前2%。
(三)
學習輔導助學金
,補助金額4,000-6,000元
- 同學選擇單一輔導主題,利用課餘時間參與校內輔導課程,並於期限內完成基本時數達8小時4,000元,多1小時增加100元,最多24小時(含)以上增加2,000元,補助金額依同學最終完成時數核發助學金。
- 需繳交資料有綜合學習輔導紀錄卡(請至學務處領取)及當學期課表,課程結束後承辦單位的部分也需完成核章 。
(四)
證照報名費補助
,補助金額實支實付最高3,000元
- 於當學期參加校內證照輔導班課程,到課率須達80%(含)以上,並報考證照,方進行證照報名費補助。
- 需繳交資料有證照報名費補助申請表及報名費收據正本,申請表完成後請開課單位行政老師及主管核章 。
(五)
就業力精進助學金
,補助金額6,000元
(限進修部同學申請)
- 學生接受導師一對一職涯輔導並於114年1月1日後找到新工作或更換新工作者方可申請,原公司調單位或申請過者不得申請。
- 需繳交資料有就業力精進助學金申請表及勞工保險加保申請表或公司服務證明 。
(六)
菁英培力助學金
,補助金額6,000元
(日四技一班一名,由導師推薦)
- 學生接受相關培力課程完成後繳回考核表。
(七)
出國補助
,補助金額依國際事務委員會會議決議
- 學生出國參加競賽或交流學習。
三、申請時間:
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助學金申請期限為開學日至114年11月28日,如有輔導課程尚未結束,最後繳件期限到
114年12月12日 ,逾期則不受理,請同學配合,謝謝!
四、本計畫所有助學金皆由匯款方式撥款,匯款帳號為同學入學期間至學生服務網填寫之帳號,若匯款資訊為家長帳戶,務必提供家長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以利後續匯款作業能順利進行。
五、若有計畫相關問題,請洽學生事務處,春安校區行政大樓2樓AB201;(04)2389-2088#1703。